各会员单位、市医院协会(管理学会),各级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原省卫生厅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协会自2011年起组织评选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和优秀管理干部活动,旨在表彰先进,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深化医院改革发展。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了我省各级医院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业界产生深远影响,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广东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协会正式启动2023年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和优秀管理干部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进程
1.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下旬
3.现场考察时间:2024年3月
6.表彰时间:2024年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选表彰范围
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单位院长及管理干部
三、评选表彰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表彰人数
优秀院长15名、优秀医院管理干部30名(含优秀临床科主任10名)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院长标准(必备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等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在深化医改和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成效明显。
2.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医院整体建设、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病人安全和科学管理等达到全省同类医院先进水平,病人满意度高,成效突出。
3.热爱医院管理事业,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在医院管理方面有创新性成果。
4.善于团结医院领导班子,并调动全院员工积极性,坚持医院文化品牌建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5.候选人应为医院现任正院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任本单位正院长满三年以上;
(2)本单位任副院长、正院长连续满五年以上,其中正院长的任期满两年以上;
(3)在本单位连续任职正院长3年,转岗党委书记一年以内。
6.所在医院是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7.三年来所在医院没有发生过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
8.任期内,本人或所在医院被上级主管单位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9.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医院管理方面的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在全省性以上医院管理学术或工作会议上作过大会发言。
10.近三年内未获广东省医院优秀院长者。
(二)优秀管理干部标准(必备条件):
1.医院管理类
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医院整体建设、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病人安全和科学管理等达到全省同类医院先进水平,病人满意度高,成效突出。
③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职能作用发挥好,当好院长参谋助手,为临床一线和科室员工服务满意度高,能协调和处理好上下级各方面的工作关系,管理上创新,团结同志,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部门、科室工作得到全院好评或认可。党委(支部)正副书记较好地落实各级党委要求,党建工作成效突出。
④热爱医院管理事业,医院管理有成绩,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医院管理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在全省性以上医院管理学术或工作会议上作过大会发言。
⑤善于团结科室班子,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任本单位党委(支部)正副书记、副院长或职能管理科室部门正职三年以上。
⑦所在医院是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⑧三年来所在医院没有发生过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
⑨任期内,本人或所在科室/分管业务范围被上级主管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科室等。
⑩近三年内未获广东省医院优秀管理干部者。
2.临床科主任
必备条件
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或处分记录。
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科室整体建设、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患者安全和学科建设等达到全省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工作出色,发展迅速,病人满意度高。科室人员团结协作,全年无医疗事故,无重大医患纠纷发生。
③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科室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善,工作规范、管理有序,获全院好评或患者认可。
④本人积极支持和参加科室建设,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在科室管理方面有创新性成果。
⑤所在医院是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⑥参评人必须为临床科主任(正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连续任该职至少3年;
优先条件
①国家级协会或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院协会、广东省医学会或广东省医师协会主任委员;
②国家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
③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
④科研成绩突出者;
⑥任期内,本人或所管辖科室被上级主管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科室。
六、申报材料要求:候选人应按以下要求准备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装订成一本,不能用鱼尾夹、回形针、拉光夹装订,一式两份):
1.被推荐人材料申报书(可登陆协会网站www.gdsyy.org进入“学术继教”中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2.所在单位广东省医院协会单位会员证复印件;
3.医院、科室、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4.论文、专著相关资料首页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包含以下内容(电子版材料应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协会邮箱:gdsygh@163.com,注意备注邮件名字):
1.被推荐人材料申报书(可登陆协会网站www.gdsyy.org进入“学术继教”中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请提供word版申报书);
2.被推荐人8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简介(请提供word版)。
七、评选流程
(一)优秀院长及优秀管理干部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并按评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二)推荐单位结合近年来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地区初审推荐对象的征求意见工作,并将初步推荐材料送寄送协会。
1.已成立市医院协会的地级市(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中山、阳江、梅州、河源、湛江),由当地市医院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未成立医院协会的地级市,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市属医院由市卫生健康局推荐,县(区、镇)级医院由县(区、镇)卫生健康局推荐)。
2.高校直属医院由学校医学部/医管处/人事处作为推荐单位。
3.优秀临床科主任只须由科室申报,经本院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直接报协会。
(三)协会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省直及高校直属医院、地级市属公立医院、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区分类别。
(四)资格审查后,协会将组织评委及《现代医院》杂志社记者重点考察医院,对候选人进行采访。
(五)考察结束后,协会将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材料和考察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并组织审评,采取差额评选方式,从候选人中优中选优,适当兼顾行业代表性、广泛性和地域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六)审评结果将在候选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广东省医院协会网站上公布,并上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七)颁奖表彰活动将于2024年广东省医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年会期间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次评选活动对参评人及其所在单位、各地市协会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李欢020-81842480转102、13760879117
彭涛020-81842480转132、13922375707
E-mail:gdsygh@163.com 网站:www.gdsyy.org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16楼,邮政编码:510110。
会员资格查询方式:登录广东省医院协会网站(www.gdsyy.org)查询或致电协会会员组织与分支机构管理部查询,联系人:马文娟,联系电话:020-81842480转116。
附件:2023年广东医院优秀院长、管理干部、秀临床科主任候选人申报书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