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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和优秀管理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7

 

各有关医院、市医院协会(管理学会)、省医院协会二级分会:

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省原卫生厅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我会自2011年起组织评选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和优秀管理干部活动,旨在表彰先进,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深化医院改革发展。

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了我省各级医院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活动在业界产生深远影响,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同。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时间:20161

二、表彰人数:优秀院长15名、优秀医院管理干部20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院长标准:

1.候选人应为医院现任正院长。任该院正院长满三年以上;或在该院任副院长、正院长连续满五年以上,其中正院长的任期满两年以上。

2.所在医院是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

3.三年来所在医院没有发生过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

4.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重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措施、有成就。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医院整体建设、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病人安全和科学管理等达到全省同类医院先进水平,病人满意度高,成效突出。

6.热爱医院管理事业,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在医院管理方面有创新性成果。

7.善于团结医院领导班子,并调动全院员工积极性,坚持医院文化品牌建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8.近三年内,本人或所在医院被评为地市委、市政府以上(含市级)医院管理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9.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医院管理方面的重大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在全省性以上医院管理学术或工作会议上作过大会发言。

10.2012-2014年获广东省医院协会优秀院长、优秀管理干部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优秀管理干部标准:

1.任党委(支部)正副书记、副院长或科室部门正职三年以上;或任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主任委员两年以上。

2.所在医院是广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

3.三年来所在医院没有发生过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

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职能作用发挥好,当好院长参谋助手,为临床一线和科室员工服务满意度高,能协调和处理好上下级各方面的工作关系,管理上创新,团结同志,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部门、科室工作得到全院好评或认可。

5.热爱医院管理事业,医院管理有成绩,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医院管理文章或出版过专著,在全省性学术会议上作过大会发言。

6.善于团结科室班子,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7. 所负责的部门或本人获地市委、市政府以上(含市级)的表彰奖励或单项工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四、评选方法:

(一)申报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材料申报书(登陆协会网站www.gdsyy.org进入“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一式两份,另需提供电子版);

2.所在单位广东省医院协会单位会员证复印件;

3.医院、科室、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4.论文、专著相关资料首页复印件;

5.个人近两年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一张、工作照3张(只需提供数码照片,分辨率高于300JPG格式);

6.反映医院院容院貌和管理成就的照片5-8(只需提供数码照片,分辨率高于300JPG格式);

7.被推荐人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只需提供电子版);

8.被推荐人50字左右的个人视频配音稿(只需提供电子版)。

(二)评选流程

1.参评人员按评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医院公章。

2.由市医院协会(管理学会)组织初评,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报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未成立医院协会(管理学会)的地级市,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广东省医院协会二级分会、委直医院以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直接报我会。每市报优秀院长候选人1-2名,优秀管理干部候选人2-3名。为使表彰活动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市在初评中,除考虑综合性医院外,还应推荐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参加。

3.我会对参评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省属公立医院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地级市属公立医院、县级以下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区分类别。

4.对推荐单位、候选人及其所在医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后,我会将组织评委及《现代医院》杂志社记者重点考察医院,对参评人进行采访。

6.考察结束后,我会将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材料和考察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并组织审评,采取差额评选方式,从候选人中优中选优,适当兼顾行业代表性、广泛性和地域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7.审评结果将在候选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广东省医院协会网站上公布,并上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8.颁奖表彰活动将于20161月广东省医院协会年会期间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比例分配

1.优秀院长:省属公立医院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约占40%,市属公立医院约占35%,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约占25%

2.优秀管理干部:省属公立医院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约占30%,市属公立医院约占30%,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约占30%,二级分会约占10%

(四)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五)评选进程:

1.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5930日前

2.资格审查时间:201510

3.现场考察时间:201510-12

4.评委审评时间:201512月下旬

5.评选汇总时间:20161

6.颁奖时间:20161月下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13922375707、李妍13430356122

联系电话:020-81842480      传真:020-81881689

E-mail:gdsygh@163.com       网站:www.gdsyy.org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16

邮政编码:510110

会员资格查询方式登陆协会网站www.gdsyy.org点击会员查询”或致电组织人事部查询,联系人:马文娟、李书兰,联系电话:020-81842480112117

 

附件:1.2015年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候选人材料申报书

      2.2015年广东医院优秀管理干部候选人材料申报书

          3.2015年广东医院优秀院长和优秀管理干部评选通知PDF版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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