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为表彰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及先进个人,根据协会有关规定,我会将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周期:2013-2014年
二、评选的办法及条件:
(一)优秀专业委员会(分会)
1.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章程》和《办法》,自觉接受本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协会请示、报告;
(2)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本专业委员会(分会)开展医院管理的各种学术活动,较好地完成协会提出“三个一”的基本活动要求;
(4)及时按规定上报继续教育培训班计划,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专委会对协会工作支持的力度(包括但不限于为协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发展会员单位等)、年度工作情况及取得成绩和影响。
2.评选办法:
各专委会结合《广东省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考核管理细则》(粤医协会〔2014〕33号)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填写《广东省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综合考核评分表》。
(二)先进个人:
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广东省医院协会(分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粤医协会〔2014〕32号)文件要求推荐先进个人。
三、材料报送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报协会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四、评选方式:协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由协会领导及办公室、学术继教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五、表彰时间:2015年3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书兰 联系电话:13802972559、020-81842480 转117
传真:020-81881689 邮政编码:510110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16楼
3. 先进个人推荐表
4. 专业委员会考核平分表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