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已确定了广州市荔湾区等36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为指导各地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使我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在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基层指导处反馈。
联系人:史明丽,联系电话:020-83134361。
附件: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
省卫生计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